各位觀眾!知道現在在阿茲海默症(也就是老人痴呆症)研究中最熱門的話題是什麼嗎?就是它是不是跟狂牛症 CJD 的蛋白 prion 同樣是 transmissible between person and person。(有的人以為阿茲海默症是遺傳才會得到,但並非如此,只有部分的患者是因為遺傳,遺傳的話會在五十幾歲就發作了,大多數得到阿茲海默症的患者並不知道原因,目前只知道造成因素很多。)
阿茲海默症會傳染的想法是從哪裡開始的呢?英國在 1959 年到 1985 年間用從人類屍體裡的腦下垂體(pituitary gland)中萃取出來的生長激素(hGH, human growth hormone)來治療矮個兒,在那 27 年間施打過生長激素的約有三萬人,後來發現這些生長激素在準備過程中被污染了狂牛病 CJD (Creutzfeldt–Jakob disease)的致病因子 prion。截至 2012 為止,全球的 450 位的 CJD 案例中,有 226 位是因為施打生長激素而感染到的。
英國倫敦大學(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神經學家,同時也是研究主持人 Dr. John Collinge 和他的同事檢視了其中八位年齡在 36-51 歲之間,因為 CJD 而過世的病患腦細胞組織。這些患者在接受最後一劑生長激素治療的約 19 年到 31 年後,才因 CJD 發病過世,生前並沒有任何阿茲海默症的症狀。不過,檢驗後但卻發現其中有四位的腦中除了有 prion 外,還有導致阿茲海默症的澱粉樣蛋白 Aβ (amyloid-β) 堆積,這是非常罕見的情況 [1-4]。為了確認這是因為施打賀爾蒙而引起的,Collinge 也檢視了其他 116 位沒施打過生長激素的 CJD 病患,看有沒有人同樣有 Aβ 堆積,但沒人有同樣的徵狀 [3],於是 Collinge 便懷疑 Aβ 是否像 prion 一樣可以經由輸血或手術傳染到別的生物身上,而生長激素同時被 Aβ 和 prion 污染,便因此一起被傳染到患者體中。
不過如果病患的 Aβ 是因為注射生長激素感染的,表示生長激素的來源有問題,也就是那些用來萃取激素的腦下垂體含有 Aβ,但是 Aβ 會由大腦轉移腦下垂體嗎?在一份 2013 年美國的研究報告中顯示,發現有 49 名死於 Aβ 堆積的患者,他們的腦下垂體也有 Aβ 堆積 [1]。
另一個證據是德國 University of Tubingen 的神經學家 Mathias Juncker 曾經把從阿茲海默正病患的腦萃取物 misfolded Aβ 注射到老鼠腦中或肌肉中,都會使老鼠腦部出現病徵 [5],而這點和 CJD 類似,當把死於 CJD 的動物腦部萃取物打入健康的動物體內後,也會使其引發 CJD 而死。
不過到目前都還只是推測,並沒有確切和直接的證據,例如把受污染的生長激素打到老鼠腦中看牠們會不會出現阿茲海默症的症狀 -- Aβ 堆積在腦中,因此 Collinge 和其他學者們目前試圖取得更多資料,他們也得到之前的生長激素,希望能夠確認 Aβ 是否真的能夠經由手術之類的途徑傳染。
Articles:
1. A Abbott, Autopsies reveal signs of Alzheimer’s in growth-hormone patients. Nature News (2015)
2. A Abbott, The red-hot debate about transmissible Alzheimer's. Nature News (2016)
3. E Underwood, Is the Alzheimer’s protein contagious? Science News (2015)
Papers:
4. Z Jaunmuktane et al, Evidence for human transmission of amyloid-β pathology and cerebral amyloid angiopathy. Nature (2015)
5. M Meyer-Luehmann, J Coomaraswamy and T Bolmont et al, Exogenous Induction of Cerebral ß-Amyloidogenesis Is Governed by Agent and Host. Science (2006)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Game Theory:如何讓小孩間用合作關係取代彼此競爭
前幾天看到這一篇文章,覺得很有趣,是在講如何讓小孩(兄弟姊妹)之間減少衝突,多點合作。想想你小時候是不是常和兄弟姊妹吵架、互相告狀,或是推託做家事?而你的父母親又是如何解決這種情況的呢?(還是其實台灣小孩都沒這個問題,因為媽媽都會說「家事我來做就好,你們趕快去唸書。」呢?)
回想一下,你是何時學會和手足合作以避免被父母責罵呢?又是在什麼情況下呢?合作是天性,不只有成人,小孩也會合作,甚至在其他動物間也會。文章中說,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 Elizabeth S Spelke 說成人比較願意和三種人分享:和我們分享的人,對我們好、讓我們想回饋的人,和對別人好、讓我們也想要獲得相同回饋的人 (indirect reciprocity)。為什麼我們會對這些人有偏好呢?是天性,還是從經驗、教育或家庭中學到的呢?
2008 年的時候,Spelke 和另一位心理學家 Kristina R Olson 合作了一個實驗,他們找來 20 位四歲左右的小男孩小女孩,然後給他們一個娃娃來代表自己,再給娃娃一些東西讓他們可以分享給別人,例如塑膠水果、小鴨玩偶或糖果等等。他們給娃娃們一個身份,有的是姐妹,有的是朋友,而有些是陌生人。即便在這麼小的年紀,他們也會給姐妹比給朋友多的禮物,給朋友比給陌生人多。如果娃娃 A 給自己的娃娃比較多禮物,他們也會給娃娃 A 比較多東西,有趣的是如果娃娃 B 對其他娃娃比較大方,小孩就會給娃娃 B 比較多禮物。這個實驗正好反映了上面所述的成年人分享的偏好。因為四歲的小孩尚未接觸到成人的社會,所以他們在實驗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可能是人類的天性,或者是從家庭環境中學習來的。
這種互相給與的行為和相互合作(cooperation)以求公平(fairness)相關的,而這種關係是可以在手足之間用 fair play 的方式建立的,在一些情況不停地重複下,小孩之間會自己找方式合作以達到最大利益。舉例來說,最常用的是遊戲理論(game theory)中的 Prisoner's Dilemma,文章裡用 Repeated (or Iterated) Prisoner's Dilemma,因為要不停的重複。在這個情境裡,兩個受刑人被分別關押,他們可以選擇坦承(confess)或者沈默。如果兩個都沈默,就會減少刑期;如果一個坦誠而另一個沒有,坦承的人可以被釋放,而另一個則會被增長刑期;如果兩個都坦承,則兩位都會受到中等的刑期。兩個都沈默,是對兩個都最有利的情況。在他們互相不知道對方會做何種選擇的情況下,大家應該都能猜到結果是什麼,就是兩個都坦承,因為不想要自己是受到最長刑期的那個。
如果把 Prisoner's Dilemma 的情況放到兄弟姊妹之中會變得怎樣呢?當然在兄弟姊妹間是可以互相討論的,你會和兄弟或姐妹達成一起沈默的共識呢?還是互相輪流 confess (就是告對方的狀)?如果其中一個犯錯的時候,另一個去告狀,那下次另一個犯錯的時候,被告狀的就會告回來。如果你犯錯的時候你的兄弟姊妹沒去告狀,反而是幫你 cover,那下次他們犯錯的時候你是不是也會幫他們 cover 呢?這就是一種合作的開始,在 game theory 中這叫 "tit for tat",用相同的方式回報給對方,這種合作不需要權威(authority) -- 也就是父母 -- 的存在也會自己形成,父母也可以利用獎賞的方式去鼓勵小孩之間的相互合作。
文章中還有提到更深一層的 tit for tat,密西根大學的政治學教授 Robert Axelrod 叫它做 generous tit for tat,是指當一方破壞合作關係後,另一方持續自己的合作動作,讓對方選擇要不要恢復合作關係。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是 contrite tit for tat,是指其中一方 A 破壞或停止合作後,另一方 B 也跟著停止,而後 A 覺得抱歉自己破壞了合作,於是又先啟動合作的動作,B 見了便跟著繼續合作關係。我覺得這種合作關係的繼續或修復,在小孩或兄弟姊妹之間比較容易做到,成人了之後,如果有人先破壞了,也等於是破壞了彼此間的信任感,再恢復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有時候甚至不可能。
文章最後有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實驗,是關於 spite,就是寧願自己付出一點代價,也要讓對方付出更大的代價,這會快的殺死相兄弟姊妹間的合作關係。人類和動物的不同是人類會和陌生人合作,但動物通常不會,這可能是因為人類本身就傾向公平,厭惡不平等。Boston College 的心理學家 Katherine McAuliffee 和她的同事做了一個實驗想要了解為什麼小孩會拒絕不公平對待。他們找了四到九歲的小孩,然後和成人的行為做比較,看哪個會有 spite 的行為。大人和小孩皆被分成兩人一組,給不同樣數量的糖果,結果發現小孩不只會抗拒不公平對待,他們寧願讓兩個都得不到糖果,也不想讓對方得到比較多糖果,而這個行為大概到八歲就會消失。成人則不會有這個行為,大概是因為想要在對方面前保持好形象吧,但我猜心裡面可能都在默默詛咒對方 XD,講難聽點就是假掰吧。
文章的最後給了三點結論:
1. 小孩被不平等對待的時候會很憤怒,尤其是四、五歲的小孩,所以父母一定要確保自己是公平的,不然合作關係無法建立。
2. 小孩到四、五年級的時候會對公平這件事有所感知,就是如果自己得到比較多的話,就會覺得不安,想要把多出來的分給得到比較少的人,或是還回去,讓大家得到的都是同等的。如果你的小孩在這個年紀對公平有所感知,表示你的教育很成功,已經準備好面對外面的世界,也會用平等和寬大的心對待其他人。
3. 小孩之間的合作關係是可以被教導出來的,只要你有耐心,game theory 證明這是可以做到的。
--
看完後覺得父母公平很重要,如果父母自己先破壞這個規則,如何讓小孩之間不競爭而能彼此合作?我覺得不只父母本身要做到公平,也要要求別人平等對待自己的小孩,有的父母可能很盡力做到公平了,但一帶出門就破功,因為親戚朋友可能會下意識地對其中一個比較好(通常是長相比較佳的那的,但長相這回事是父母自己都無法控制的),這也會讓小孩在心裡產生競爭心態。然後不只是小孩,有的大人也是會有 spite 的行為(說穿了就是自己不好,也見不得別人好),我猜是因為小時候受到過不平等對待,而且這個傷害一直到成年了都沒有機會被修補回去。
還有,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要怎麼培養和學習與其他人的合作關係呢?
Article:
Paul Raeburn and Kevin Zollman, Game Theory for Parents. Scientific American, March 2016
回想一下,你是何時學會和手足合作以避免被父母責罵呢?又是在什麼情況下呢?合作是天性,不只有成人,小孩也會合作,甚至在其他動物間也會。文章中說,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 Elizabeth S Spelke 說成人比較願意和三種人分享:和我們分享的人,對我們好、讓我們想回饋的人,和對別人好、讓我們也想要獲得相同回饋的人 (indirect reciprocity)。為什麼我們會對這些人有偏好呢?是天性,還是從經驗、教育或家庭中學到的呢?
2008 年的時候,Spelke 和另一位心理學家 Kristina R Olson 合作了一個實驗,他們找來 20 位四歲左右的小男孩小女孩,然後給他們一個娃娃來代表自己,再給娃娃一些東西讓他們可以分享給別人,例如塑膠水果、小鴨玩偶或糖果等等。他們給娃娃們一個身份,有的是姐妹,有的是朋友,而有些是陌生人。即便在這麼小的年紀,他們也會給姐妹比給朋友多的禮物,給朋友比給陌生人多。如果娃娃 A 給自己的娃娃比較多禮物,他們也會給娃娃 A 比較多東西,有趣的是如果娃娃 B 對其他娃娃比較大方,小孩就會給娃娃 B 比較多禮物。這個實驗正好反映了上面所述的成年人分享的偏好。因為四歲的小孩尚未接觸到成人的社會,所以他們在實驗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可能是人類的天性,或者是從家庭環境中學習來的。
這種互相給與的行為和相互合作(cooperation)以求公平(fairness)相關的,而這種關係是可以在手足之間用 fair play 的方式建立的,在一些情況不停地重複下,小孩之間會自己找方式合作以達到最大利益。舉例來說,最常用的是遊戲理論(game theory)中的 Prisoner's Dilemma,文章裡用 Repeated (or Iterated) Prisoner's Dilemma,因為要不停的重複。在這個情境裡,兩個受刑人被分別關押,他們可以選擇坦承(confess)或者沈默。如果兩個都沈默,就會減少刑期;如果一個坦誠而另一個沒有,坦承的人可以被釋放,而另一個則會被增長刑期;如果兩個都坦承,則兩位都會受到中等的刑期。兩個都沈默,是對兩個都最有利的情況。在他們互相不知道對方會做何種選擇的情況下,大家應該都能猜到結果是什麼,就是兩個都坦承,因為不想要自己是受到最長刑期的那個。
如果把 Prisoner's Dilemma 的情況放到兄弟姊妹之中會變得怎樣呢?當然在兄弟姊妹間是可以互相討論的,你會和兄弟或姐妹達成一起沈默的共識呢?還是互相輪流 confess (就是告對方的狀)?如果其中一個犯錯的時候,另一個去告狀,那下次另一個犯錯的時候,被告狀的就會告回來。如果你犯錯的時候你的兄弟姊妹沒去告狀,反而是幫你 cover,那下次他們犯錯的時候你是不是也會幫他們 cover 呢?這就是一種合作的開始,在 game theory 中這叫 "tit for tat",用相同的方式回報給對方,這種合作不需要權威(authority) -- 也就是父母 -- 的存在也會自己形成,父母也可以利用獎賞的方式去鼓勵小孩之間的相互合作。
文章中還有提到更深一層的 tit for tat,密西根大學的政治學教授 Robert Axelrod 叫它做 generous tit for tat,是指當一方破壞合作關係後,另一方持續自己的合作動作,讓對方選擇要不要恢復合作關係。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是 contrite tit for tat,是指其中一方 A 破壞或停止合作後,另一方 B 也跟著停止,而後 A 覺得抱歉自己破壞了合作,於是又先啟動合作的動作,B 見了便跟著繼續合作關係。我覺得這種合作關係的繼續或修復,在小孩或兄弟姊妹之間比較容易做到,成人了之後,如果有人先破壞了,也等於是破壞了彼此間的信任感,再恢復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有時候甚至不可能。
文章最後有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實驗,是關於 spite,就是寧願自己付出一點代價,也要讓對方付出更大的代價,這會快的殺死相兄弟姊妹間的合作關係。人類和動物的不同是人類會和陌生人合作,但動物通常不會,這可能是因為人類本身就傾向公平,厭惡不平等。Boston College 的心理學家 Katherine McAuliffee 和她的同事做了一個實驗想要了解為什麼小孩會拒絕不公平對待。他們找了四到九歲的小孩,然後和成人的行為做比較,看哪個會有 spite 的行為。大人和小孩皆被分成兩人一組,給不同樣數量的糖果,結果發現小孩不只會抗拒不公平對待,他們寧願讓兩個都得不到糖果,也不想讓對方得到比較多糖果,而這個行為大概到八歲就會消失。成人則不會有這個行為,大概是因為想要在對方面前保持好形象吧,但我猜心裡面可能都在默默詛咒對方 XD,講難聽點就是假掰吧。
文章的最後給了三點結論:
1. 小孩被不平等對待的時候會很憤怒,尤其是四、五歲的小孩,所以父母一定要確保自己是公平的,不然合作關係無法建立。
2. 小孩到四、五年級的時候會對公平這件事有所感知,就是如果自己得到比較多的話,就會覺得不安,想要把多出來的分給得到比較少的人,或是還回去,讓大家得到的都是同等的。如果你的小孩在這個年紀對公平有所感知,表示你的教育很成功,已經準備好面對外面的世界,也會用平等和寬大的心對待其他人。
3. 小孩之間的合作關係是可以被教導出來的,只要你有耐心,game theory 證明這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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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後覺得父母公平很重要,如果父母自己先破壞這個規則,如何讓小孩之間不競爭而能彼此合作?我覺得不只父母本身要做到公平,也要要求別人平等對待自己的小孩,有的父母可能很盡力做到公平了,但一帶出門就破功,因為親戚朋友可能會下意識地對其中一個比較好(通常是長相比較佳的那的,但長相這回事是父母自己都無法控制的),這也會讓小孩在心裡產生競爭心態。然後不只是小孩,有的大人也是會有 spite 的行為(說穿了就是自己不好,也見不得別人好),我猜是因為小時候受到過不平等對待,而且這個傷害一直到成年了都沒有機會被修補回去。
還有,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要怎麼培養和學習與其他人的合作關係呢?
Article:
Paul Raeburn and Kevin Zollman, Game Theory for Parents. Scientific American, March 2016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腐敗的政府讓人民說謊的心安理得?
Nature 有時候都會有一些讓我內心 OS「這也需要研究?」的研究,例如這個月有一篇是關於政府的清廉/腐敗成度和人民誠實指數的關聯。國家的腐敗程度是依據 "prevalence of role violations (PRV)",包括 corruption, tax evasion & fraudulent politics。PRV 高的國家包括 Georgia (1.999)和 Guatemala (1.22),PRV 低的國家則有奧地利(-3.07)、瑞典(-2.76)和荷蘭(-2.9)。人民誠實指數是用甩骨子的試驗來評量。
* PRV 最高的國家是 Tanzania (1.55),最低是奧地利。英國是 -2.93,德國是 -2.6,義大利是 -1.24,馬來西亞是 -0.077,西班牙是 -2.01,印尼是 -0.13,越南是 0.465,摩洛哥是 0.47,土耳其是 0.044,中國是 0.23。
研究團隊花了五年的時間走訪了 23 個國家,找了當地的大學生共 2568 位來做個簡單實驗:每個人有兩次機會西巴拉,丟到多少點就可以拿多少錢,但是丟六點的話就拿不到錢,遊戲規則是報第一次甩出來的數字拿錢,不會有人監看你甩的點數是多少。這個實驗測試了一個理論 "justified ethicality",是說人還是會想讓自己表現出一個誠實的形象。
如果大家都誠實申報的話,以機率來講每個人平均會拿到 $2.5。如果每個人都不誠實的話,那平均拿到的錢會是 $5。這中間會有一種情況是 "justified dishonesty",是指人們會選擇一個讓自己覺得心安(自我感覺誠實)的做法,例如在這個實驗中,研究者是要大學生報第一次甩出來的數字拿錢,但人在想拿到利益又不想讓自己覺得在說謊的話,就會報兩次中數字比較高的那次,而不是第一次的數字,這會讓自己感覺沒有完全說謊。如果是這個情況的話,那平均得到的錢則是 $3.47。
-
例如,依序甩出:
6, 2 - 報 6 = 誠實
1, 2 - 報 5 = 說謊
2, 5 - 報 2 = 誠實
2, 5 - 報 5 = justified dishonesty
-
結果顯示 PRV 和誠實度是相關的,高 PRV 國家,大學生申報的錢平均是 $3.53,低 PRV 則是 $3.17,但多少還是有 justified dishonesty。西方國家的不誠實的比例較低,例如奧地利、荷蘭和英國,相反的,摩洛哥和肯亞是最高的幾個。學者們認為,社會中物質生活越有保障的國家,人民比較偏向個人主義(individualist),而這種社會也比集體主義(collectivist)的社會較不會腐敗,由試驗結果來看,人民也比較誠實。
-
"Individualism" measures how important the individual is relative to the collective in a society.
* Collectivist societies are tightly knit and individuals act predominantly as loyal members of a lifelong and cohesive group or organization (e.g., China, Viet Nam)
* Individualist societies are more loosely knit and group boundaries are more permeable (e.g., UK, Germany, Sweden)
-
Collectivist society 比較容易腐敗大概是因為比較容易變成共犯結構吧,大家都說謊我不說謊好像很不合群,有人不合群就會讓社會不和諧這樣,加上「大家都 xx,我為什麼不能拿 xx?」心態吧。
然後 justified dishonesty 還是有程度上的區別吧,例如甩出 (6,5) 可能比甩出 (4,5) 報 5 的人少,因爲甩出 (6,5) 的人本來應該是沒錢拿的人因為說謊而拿了五塊,而甩出 (4,5) 的人只比應得數多拿了一塊,說謊的罪惡感比較低。
-
Article:
L Hamers, Corrupt societies encourage lying. Science (2006)
Paper:
S Gächter & JF Schulz, Intrinsic honesty and the prevalence of rule violations across societies. Science (2016)
* PRV 最高的國家是 Tanzania (1.55),最低是奧地利。英國是 -2.93,德國是 -2.6,義大利是 -1.24,馬來西亞是 -0.077,西班牙是 -2.01,印尼是 -0.13,越南是 0.465,摩洛哥是 0.47,土耳其是 0.044,中國是 0.23。
研究團隊花了五年的時間走訪了 23 個國家,找了當地的大學生共 2568 位來做個簡單實驗:每個人有兩次機會西巴拉,丟到多少點就可以拿多少錢,但是丟六點的話就拿不到錢,遊戲規則是報第一次甩出來的數字拿錢,不會有人監看你甩的點數是多少。這個實驗測試了一個理論 "justified ethicality",是說人還是會想讓自己表現出一個誠實的形象。
如果大家都誠實申報的話,以機率來講每個人平均會拿到 $2.5。如果每個人都不誠實的話,那平均拿到的錢會是 $5。這中間會有一種情況是 "justified dishonesty",是指人們會選擇一個讓自己覺得心安(自我感覺誠實)的做法,例如在這個實驗中,研究者是要大學生報第一次甩出來的數字拿錢,但人在想拿到利益又不想讓自己覺得在說謊的話,就會報兩次中數字比較高的那次,而不是第一次的數字,這會讓自己感覺沒有完全說謊。如果是這個情況的話,那平均得到的錢則是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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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依序甩出:
6, 2 - 報 6 = 誠實
1, 2 - 報 5 = 說謊
2, 5 - 報 2 = 誠實
2, 5 - 報 5 = justified dishone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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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顯示 PRV 和誠實度是相關的,高 PRV 國家,大學生申報的錢平均是 $3.53,低 PRV 則是 $3.17,但多少還是有 justified dishonesty。西方國家的不誠實的比例較低,例如奧地利、荷蘭和英國,相反的,摩洛哥和肯亞是最高的幾個。學者們認為,社會中物質生活越有保障的國家,人民比較偏向個人主義(individualist),而這種社會也比集體主義(collectivist)的社會較不會腐敗,由試驗結果來看,人民也比較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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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vidualism" measures how important the individual is relative to the collective in a society.
* Collectivist societies are tightly knit and individuals act predominantly as loyal members of a lifelong and cohesive group or organization (e.g., China, Viet Nam)
* Individualist societies are more loosely knit and group boundaries are more permeable (e.g., UK, Germany, Sw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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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ectivist society 比較容易腐敗大概是因為比較容易變成共犯結構吧,大家都說謊我不說謊好像很不合群,有人不合群就會讓社會不和諧這樣,加上「大家都 xx,我為什麼不能拿 xx?」心態吧。
然後 justified dishonesty 還是有程度上的區別吧,例如甩出 (6,5) 可能比甩出 (4,5) 報 5 的人少,因爲甩出 (6,5) 的人本來應該是沒錢拿的人因為說謊而拿了五塊,而甩出 (4,5) 的人只比應得數多拿了一塊,說謊的罪惡感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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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L Hamers, Corrupt societies encourage lying. Science (2006)
Paper:
S Gächter & JF Schulz, Intrinsic honesty and the prevalence of rule violations across societies. Science (2016)
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日本天皇活到老,論文發到老。
今天在臉書狂轉的一篇文章是現年已 83 歲的日本明仁天皇發表在今年二月 Gene 的一篇關於魚類研究的論文 [1],列為第一作者的他,affiliation (通訊地址)是放皇居 The Imperial Residence。XD
看了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的這篇才知道原來日本天皇連三代都對生物有興趣,而此篇論文的第二作者是天皇的次子。除了這篇,還有 1992 年刊登在 Science 的這篇 Early cultivators of science in Japan [2]。
他於 2007 年在 Linnaean Society of London 演講(Linnaeus and taxonomy in Japan)的稿子則刊登在 Nature [3],作者是用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Japan,好酷哦。看了一下這篇講稿,發現滿有趣的耶,有講日本和歐洲的植物學與醫學交流的歷史,原來日本和歐洲的學術交流是從 1770s 解除鎖國後,由荷蘭開始的,透過荷蘭貿易館(Dutch Trading House),裡面主要人物是在 Dutch Trading House 服務的兩位醫生,先是德國醫生 Engelbert Kaempfer,1690s 在 Dutch Trading House 服務了兩年,Kaempfer 離開日本 83 年後的 1775 年瑞典醫生 Carl Peter Thunberg 來到日本,他是 Carl Linnaeus 的學生。學術交流以 Dutch 為主(荷蘭的醫學書籍等等),到 1820s 年代,已有不少日本人會荷蘭語。(所以最先和日本開始貿易和交流的國家是荷蘭噢?算是日本脫亞入歐的啟蒙者嗎?)
Carl Linnaeus, Father of modern taxonomy (VanDeusen Botanical Garden, Vancouver)
註:Akihito 是明仁,是天皇的號,而不是名字。然後第三個通訊地址是 Imperial Household Agency,是宮內廳,負責日本天皇一家大小事務的單位。
Papers:
1. Akihito et al, Speciation of two gobioid species, Pterogobius elapoides and Pterogobius zonoleucus revealed by multi-locus nuclear and mitochondrial DNA analyses. Gene (2016)
2. Akihito, Early cultivators of science in Japan. Science (1992)
3.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Japan, Linnaeus and taxonomy in Japan. Nature (2007)
看了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的這篇才知道原來日本天皇連三代都對生物有興趣,而此篇論文的第二作者是天皇的次子。除了這篇,還有 1992 年刊登在 Science 的這篇 Early cultivators of science in Japan [2]。
他於 2007 年在 Linnaean Society of London 演講(Linnaeus and taxonomy in Japan)的稿子則刊登在 Nature [3],作者是用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Japan,好酷哦。看了一下這篇講稿,發現滿有趣的耶,有講日本和歐洲的植物學與醫學交流的歷史,原來日本和歐洲的學術交流是從 1770s 解除鎖國後,由荷蘭開始的,透過荷蘭貿易館(Dutch Trading House),裡面主要人物是在 Dutch Trading House 服務的兩位醫生,先是德國醫生 Engelbert Kaempfer,1690s 在 Dutch Trading House 服務了兩年,Kaempfer 離開日本 83 年後的 1775 年瑞典醫生 Carl Peter Thunberg 來到日本,他是 Carl Linnaeus 的學生。學術交流以 Dutch 為主(荷蘭的醫學書籍等等),到 1820s 年代,已有不少日本人會荷蘭語。(所以最先和日本開始貿易和交流的國家是荷蘭噢?算是日本脫亞入歐的啟蒙者嗎?)
Carl Linnaeus, Father of modern taxonomy (VanDeusen Botanical Garden, Vancouver)
註:Akihito 是明仁,是天皇的號,而不是名字。然後第三個通訊地址是 Imperial Household Agency,是宮內廳,負責日本天皇一家大小事務的單位。
Papers:
1. Akihito et al, Speciation of two gobioid species, Pterogobius elapoides and Pterogobius zonoleucus revealed by multi-locus nuclear and mitochondrial DNA analyses. Gene (2016)
2. Akihito, Early cultivators of science in Japan. Science (1992)
3. 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Japan, Linnaeus and taxonomy in Japan. Nature (2007)
2016年2月14日 星期日
哪種燈泡吸引最少蟲?
換燈泡的時候有沒有發現燈罩裡面都是蟲子屍體呢?哪種燈吸引最少蟲子呢?最近有個研究利用捕蠅燈的設計,在某個夏天中用了八個夜晚,試了六種燈泡:incandescent bulb(白熾燈), CFL, halogen(鹵素燈), 暖調系(warm color temp)和冷調系(cool color temp) 的 LED 和 "bug" light,總共抓到 8887 隻蟲子和蜘蛛,結果發現白熾燈吸引最多蟲,平均一個小時八隻,接下來依序是 CFL, halogen, 冷調性的 LED 和 "bug" light,暖調系的 LED 吸引最少蟲子。
暖調系的 LED 和 bug light 不相上下,都是一個小時抓到平均約 4.5 隻蟲子,但是 bug light 有個缺點,就是比 LED 吸引到比較多的兩種討厭的蟲,一種是 Hemiptera (true bugs, 俗稱臭椿 stink bug), 另一種是 Dermaptera (earwigs, 蠼螋)。
此研究結論:暖調系的 LED 應被多用在戶外照明,因為不但吸引比較少的蟲,而且還可以減少光害。
發明 bug light 的人表示:.......
ps. 孤狗了一下才知道原來 bug light 長這樣。
Article:
K Servick, Which light bulb attracts the fewest bugs? Study reveals surprises. Science AAAS2016 Meeting
Abstract:
M Justice, Light Pollution and Insects: Insect Attraction to Various Types of Residential Lights. AAAS2106 Annual Meeting
暖調系的 LED 和 bug light 不相上下,都是一個小時抓到平均約 4.5 隻蟲子,但是 bug light 有個缺點,就是比 LED 吸引到比較多的兩種討厭的蟲,一種是 Hemiptera (true bugs, 俗稱臭椿 stink bug), 另一種是 Dermaptera (earwigs, 蠼螋)。
此研究結論:暖調系的 LED 應被多用在戶外照明,因為不但吸引比較少的蟲,而且還可以減少光害。
發明 bug light 的人表示:.......
ps. 孤狗了一下才知道原來 bug light 長這樣。
Article:
K Servick, Which light bulb attracts the fewest bugs? Study reveals surprises. Science AAAS2016 Meeting
Abstract:
M Justice, Light Pollution and Insects: Insect Attraction to Various Types of Residential Lights. AAAS2106 Annual Meeting
2016年2月10日 星期三
人們比較相信報應說?
很多信仰告訴大家,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你相信嗎?如果你有一筆意外之財,你會給陌生人,還是自己留著呢?最近有一篇研究顯示,這要看個人的信仰是什麼 [1]。世上的信仰有很多種,從基督教、天主教、回教,到埃及的多神教信仰,都有一套道德標準來約束人類行為,要人相互合作、互相幫助,處罰行為脫軌的人。
這個研究裡找了 591 個人,從非洲的仍依靠打獵採集維生的人,到巴西領薪水維生的人,信仰包括了基督教、印度教、回教和佛教等等,讓他們做兩輪實驗,第一輪是轉彩盤,會先給每個人一點現金,轉到某個顏色就要把錢另一個社群、有相同信仰的陌生人,轉到另一個顏色就可以自己留著。第二輪跟第一輪類似,但是給錢的對象可以是自己社群的人,或是另一個社群的陌生人,但都和轉盤的人有相同的信仰。整個過程沒人在旁觀看,所以參與者可以作弊。結果發現,信仰的宗教較著重處罰的人會給陌生人比較多錢,而信仰教人善有善報的人,給陌生人的錢並沒有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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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是說,人類是要靠處罰才能約束自己行為的嗎?大家相信惡有惡報勝過善有善報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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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s
1. L Wade, Threat of divine punishment makes people more generous. Science (2016) doi: 10.1126/science.aaf4038
2. L Wade, Birth of the moralizing gods. Science (2015) doi: 10.1126/science.349.6251.918
Paper:
BG Purzycki et al, Moralistic gods, supernatural punishment and the expansion of human sociality. Nature (2016)
這個研究裡找了 591 個人,從非洲的仍依靠打獵採集維生的人,到巴西領薪水維生的人,信仰包括了基督教、印度教、回教和佛教等等,讓他們做兩輪實驗,第一輪是轉彩盤,會先給每個人一點現金,轉到某個顏色就要把錢另一個社群、有相同信仰的陌生人,轉到另一個顏色就可以自己留著。第二輪跟第一輪類似,但是給錢的對象可以是自己社群的人,或是另一個社群的陌生人,但都和轉盤的人有相同的信仰。整個過程沒人在旁觀看,所以參與者可以作弊。結果發現,信仰的宗教較著重處罰的人會給陌生人比較多錢,而信仰教人善有善報的人,給陌生人的錢並沒有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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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是說,人類是要靠處罰才能約束自己行為的嗎?大家相信惡有惡報勝過善有善報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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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s
1. L Wade, Threat of divine punishment makes people more generous. Science (2016) doi: 10.1126/science.aaf4038
2. L Wade, Birth of the moralizing gods. Science (2015) doi: 10.1126/science.349.6251.918
Paper:
BG Purzycki et al, Moralistic gods, supernatural punishment and the expansion of human sociality. Nature (2016)
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
智商高的人比較健康?
英國的愛丁堡大學,用英國的 BioBank 資料分析智商(intelliegnece)和健康、疾病的關係。樣品數量為十萬一千多人(N = 112,151 individuals, with 58,914 females),年齡於 40-73 歲之間。
* 記憶, verbal reasoning 和反應比較快的人比較不容易有高血壓、老人痴呆症或糖尿病,整體健康也比較好。
* "people with more genes linked to cardiovascular disease tended to have lower reasoning ability."
* 之前有學者認為社經地位導致於低教育的人身體也比較不健康,不過這裡發現,即使是同樣是社經地位低的,智商高的人也比智商低的保持健康的機率高。
* "even in healthy individuals, being at high polygenic risk for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type 2 diabetes or high blood pressure is associated with lower cognitive function and lower educational attainment."(即使是健康的個體,高心血管激病、糖尿病或高血壓的風險是和低認知能力和低教育程度相關聯的。)
Article:
Telegraph / Intelligent people are genetically predisposed to be healthier, experts find
Paper:
SP Hagenaars and SE Harris et al, Shared genetic aetiology between cognitive functions and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in UK Biobank (N=112151) and 24 GWAS consortia. Molecular Psychiatry (2016)
* 記憶, verbal reasoning 和反應比較快的人比較不容易有高血壓、老人痴呆症或糖尿病,整體健康也比較好。
* "people with more genes linked to cardiovascular disease tended to have lower reasoning ability."
* 之前有學者認為社經地位導致於低教育的人身體也比較不健康,不過這裡發現,即使是同樣是社經地位低的,智商高的人也比智商低的保持健康的機率高。
* "even in healthy individuals, being at high polygenic risk for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type 2 diabetes or high blood pressure is associated with lower cognitive function and lower educational attainment."(即使是健康的個體,高心血管激病、糖尿病或高血壓的風險是和低認知能力和低教育程度相關聯的。)
Article:
Telegraph / Intelligent people are genetically predisposed to be healthier, experts find
Paper:
SP Hagenaars and SE Harris et al, Shared genetic aetiology between cognitive functions and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in UK Biobank (N=112151) and 24 GWAS consortia. Molecular Psychiatry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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